江苏疫情税收减免优惠政策
1、政策背景与目的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对经济的冲击,江苏省财政厅与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联合发布公告,通过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简称“房土两税”)的困难性减免,支持受疫情影响严重的行业及纳税人缓解经营压力,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2、企业层面:以江苏吉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为例,2019年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仅税率优惠一项即减免企业所得税310万元,推动营业利润率翻倍、研发投入增长435%。
3、线上线下结合,推行“一企一策”定向辅导江阴税务部门采取“线上+线下”紧密结合的方式,通过“一企一策”税务营商专员定向辅导、“江苏税务12366征纳沟通平台”等举措,将支持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的税费优惠政策宣传到位、落实到位。
4、华税提示 企业应充分利用现有税收优惠政策,结合企业情况向主管税务机关积极争取暂缓或减免。各地出台社保缓缴等政策,减轻企业社保负担允许参保企业和个人延期办理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通知,因疫情影响,用人单位逾期办理职工参保登记、缴费等业务,经办机构应及时受理。
5、增值税优惠政策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销售 对纳税人生产、销售和运输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范围包括医疗物资、检测试剂、消毒用品、防护用品等,具体清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确定。

22条政策再加持,江苏帮助企业复工复产开启回血模式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支持中小企业缓解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保持平稳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通过22条政策从减轻企业负担、加强金融支持、稳定就业保障、协调保障服务四个方面组合出击,帮助企业应对疫情,开启“回血”模式。
产业链断裂:物流未完全恢复、原材料库存不足、上下游企业未同步复工,导致生产中断。例如,装备制造企业虽复工,但订单完成后可能面临无业务可做的局面。政策扶持:金融支持成关键“输血”手段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通知》,出台20条措施帮助中小企业复工复产,其中金融扶持最受关注。
省商务厅副厅长周常青表示,省商务厅采取了多项措施,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精准服务企业,优化营商环境,促进企业创新发展,激发企业内生动力。针对疫情导致的外需下降,江苏省出台了稳外资稳外贸22条措施,帮助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打通中间品、工业品的供需链条。
江苏省:印发建设工程新冠疫情防控费用计取指导标准
建设工程新冠疫情防控费用由两部分组成: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费和新冠疫情防控增加费。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建设工程新冠疫情防控费用计取指导标准的通知》(苏建函价〔2022〕333号)不再计列疫情防控费用 时间节点:自2023年1月8日起。适用范围:在建建设工程2023年1月8日后完成的工程量。拟建建设工程的工程造价中。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建设工程新冠疫情防控费用计取指导标准的通知》(苏建函价〔2022〕333号)此调整反映了疫情防控政策优化后,工程建设领域费用计取规则的同步更新。费用计列的停止范围 时间节点:自2023年1月8日起,建设工程新冠疫情防控措施费用停止计列。
